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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人,要謹守本分。

說實話,大部分的時間我也想要偷懶...也會偷偷的摸魚,

可是,我還是會把我該做的事情完成。

遵守我應該要遵守的規則,要偷懶要私底下偷偷違反一些規定,也只是私底下。

面對一些突如其來沒有辦法預期的問題,我心裡都會有深深的疑惑,

如果遊戲規則已經都說的很清楚明白了,那為什麼當違反規定的時候,不能說?

休假,每個人都想要,但是如果是用"假如明天早上我沒來就是上休"的方式...

我不認為這樣是恰當的。

在一個環境裡,說完全不在意別人眼光那是不可能的,或多或少都需要在意這些,

買飲料,那有什麼不可以,但是當遊戲規則是,必須要自己到外面拿的時候,

就是不能讓人送進來,因為辦公室裡還有別人,還有其他會說話的人,

即使我不說...

要說,這是一種針對,我沒有其他需要說明的部份,

因為我針對的是不合規定的事情,並不是個人,

規定如果大家都可以說不遵守就可以不用遵守,那又何必訂定規則呢?

我不敢說我不是一個小氣的人,相反的,我真的很小氣,也很愛生氣。

對於現在有人說是因為我個人喜好而針對某些人的作為,我並不認同,

我只是希望維持基本的規範,畢竟我們的工作就是去稽核公司裡面其他的人,

如果我這樣是囂張,那我想說出那句:如果你明天早上沒看到我就是上休,

另外還有休假回來對著主管說:為什麼我交代你的事情你都沒有做的人,

才是真正的囂張。

當她跟別人說,被欺負還有針對的時候,是不是有把當時的情況說明清楚?

解釋,真的沒有太多的意義,因為大家想要聽的是他們願意相信的事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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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lizavis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